第397章 察智之一《得情》26 何武&张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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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婿。”其后子讼之官,婿持父书诣府。咏阅之,以酒酬地曰:“汝之妇翁,智人也!时子幼,故以子属汝,不然,子死汝手矣!”乃命三分其财与婿,而子与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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