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章 技术遗产的移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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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骨干的去留敲定后,林晓和他的团队立刻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最敏感、也最关键的环节——技术遗产的移交方案制定上。这不仅仅是上交几辆坦克、几门大炮那么简单,而是涉及到“东方旅”数年征战积累下来的、部分超越当时中国军工水平的技术资料、科研人才和特种设备。如何处理这笔遗产,直接关系到转型方案的成败,以及未来“国家军事技术与工业发展研究所”的立足之本。

一间临时腾空、经过严密检查的库房被改造成了绝密工作间。参与人员仅限于林晓、赵刚,以及从原技术保障营和“种子”项目组挑选出的三名绝对可靠、且精通技术的军官。连张三都只负责外围警戒,不得入内。

工作台上摊满了各种文件:装备清单、技术手册(部分是原文,部分是翻译稿或手抄本)、设计草图、实验数据记录,还有一些缴获的德军或日军技术资料。空气里弥漫着纸张和机油的味道。

林晓拿起一份清单,上面列着准备“移交”的主要项目:“美制4谢尔曼坦克(75炮型)及全套维护手册、备件目录”、“英制6磅反坦克炮及牵引车”、“美制2型105榴弹炮”系列电台及简易密码本”、“部分德制g42机枪及图纸”、“缴获日式92式步兵炮及弹药制造简易流程”……这些都是相对常规,盟军也有广泛装备,或国内已有仿制基础的技术。

“这些是‘明账’,是必须交,而且可以大大方方交的东西。”林晓指着清单说,“主要是现役装备和配套的基础维护技术。交给谁?怎么交?需要仔细设计。”

赵刚皱眉道:“重庆方面肯定想要全部,特别是那些重装备。延安方面更看重技术资料和图纸,他们缺这个。如果我们全部交给一方,另一方必然强烈不满,甚至可能破坏整编协议。”

“所以必须‘联合接收’。”林晓早有定计,“我们提出,由重庆军政部、延安方面(可以以‘八路军新四军驻京办事处’或将来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名义)、以及我们提议成立的‘国家军事技术与工业发展研究所筹备处’,三方共同组成‘技术装备联合接收委员会’。所有移交清单上的物品、资料,由该委员会清点、登记、确认,然后根据一个事先商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处置。”

“分配原则?”一名技术军官问。

“对。”林晓拿起笔,在纸上写下几条,“原则一:现役重型作战装备(坦克、重炮),主要移交给重庆方面指定的部队或训练机构,但接收单位必须承诺优先用于国防建设和训练,不得用于内战。原则二:轻型武器、通讯器材、工程机械等,可以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双方。原则三:所有技术图纸、手册、标准等资料,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原则四:移交过程,必须有我们‘东方旅’指定的技术代表全程在场监督、解释,确保交接顺利,技术要点不被误解或遗漏。”

赵刚思考着:“这个方案听起来公平,但操作起来会很复杂。双方会为了分配比例扯皮,也会怀疑我们是否藏私。”

“扯皮是必然的,但这就是谈判的内容。”林晓道,“我们要利用他们之间的互不信任,让他们互相制约。同时,我们坦荡地开放大部分‘明账’,显示诚意。至于藏私……”他放下清单,从桌下取出一个上了锁的厚实铁皮箱,“真正的核心,在这里,和在我们这些人的脑子里。”

铁皮箱打开,里面是另一份更薄、但内容截然不同的文件清单和几个密封的样本盒。林晓拿起其中一份文件:“这是我们对4谢尔曼坦克发动机的增压改进实验数据和草图,能提升百分之十五的丘陵地带功率。这是欧洲战场上总结的装甲部队与步兵协同突击新战术细则。这是利用缴获德制元件对美制电台进行抗干扰改装的简要方案。这是我们从系统……从特殊渠道获得的,关于某些特种合金冶炼和基础化工的初步原理性描述。”

他看向几位技术军官:“这些,是属于‘研究所’的核心研究资料和方向性提示,不在移交清单内。它们有的还不成熟,有的涉及原理过于超前,不宜扩散。还有,”他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最重要的,是经验。是我们这些人在使用、维护、乃至有限改进这些装备过程中积累的实际经验,故障快速判断方法,战场应急维修技巧,这些是书本上没有的。这些经验,未来可以通过研究所以培训、带教的方式,逐步传授给愿意学习、有能力消化的国内技术人员,但不能作为死资料交出去。”

一名年轻的技术军官,原是清华机械系学生,他激动地说:“旅座,您的意思是,我们交出去的是‘鱼’,而我们要保留的是‘渔’的方法,甚至是培育新‘鱼种’的‘池塘’和‘鱼苗’?”

“比喻得好。”林晓赞许道,“正是如此。常规技术可以扩散,但研发能力、改进思路、以及对未来可能方向的嗅觉,我们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是研究所以及我们这些人未来安身立命、乃至对国家有所贡献的根本。”

他合上铁皮箱,锁好。“接下来,我们要制定两份清单。一份是详细的、可供三方核查的‘移交清单’,务求清晰、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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