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想当年,金戈铁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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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陈逸一大早起来,做了早餐。

因为昨晚破天荒的有一家子顾客来了。

原因是天色太晚,懒得赶路了,所以来农家乐开了两间房。

大概九点多,顾客就起来了,吃了陈逸准备的面条,竖起了大拇指。

吃完,他们就付款走了。

【支付宝到帐240元。】

然后陈逸就出去买菜了,顺带买了一些水果,今年特别是荔枝,比往年便宜。

买完菜放冰箱,结果爷爷陈飞旗就发消息来了。

【陈飞旗:东西都卖给博物馆了,总共五十万。】

【陈逸:这么多?谢谢爷爷!】

【陈飞旗:这还多?要不是来路不明,价值更高。】

毕竟他说是祖传的,别人也不信啊……

随后,老爷子就把钱转给了陈逸。

五十万到帐,陈逸突然觉得买的菜不香了。

刚好星期四,准备疯狂一把。

就是不知道吕布和李清照会不会来?

对于要点多少,陈逸有些拿不准主意了。

就在这时,农家乐大门被敲响了。

“咚咚!”

“来了!”

陈逸收起手机,起身走了出去。

一打开门,就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陈逸顿时恶心想吐。

他顿时痛苦面具,只见一个穿戴两裆铠,其上如同鱼鳞一般的铁片上满是血垢的人站在面前。

此人大概三四十岁左右,大概一米八五左右的身高,此时脸上、头发上也满是血迹,就这点时间,还有血液滴答落在地上。

在陈逸打开门后,面无表情的扫视着陈逸身后的情况。

“来新人了!”

陈逸心里想到,只是看这样子,有些吓人。

一双眼睛往他身后看,不会还在杀戮当中吧?

他连忙问道:“不知将军名讳?”

中年将领这才收回目光,看向陈逸:“店家莫非是僧人?”

“不是的,我就是普通店主。”

陈逸摸了下自己的头发。

古人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所以看到他都觉得奇异。

“我乃前将军刘牢之麾下参军,当不得店家一声将军,唤我刘裕即可!”

刘裕!

陈逸眼睛瞪大了一分。

看到陈逸的动作,刘裕依旧面无表情问道:“店家莫非认得我?”

说话间,他的手已经摸到了腰间的刀柄上。

陈逸连忙说道:“刘将军,天下谁人不识君啊。”

这话刘裕自然不信。

他就一小兵,哪有这种声望呢?

但此时,陈逸直接邀请他进去了:“刘将军别在太阳底下站着了,先进来再说吧。”

“也好。”

刘裕见陈逸这么自然,不象是有埋伏的样子,于是便点头走了进来。

他走起路来龙行虎步,大摇大摆。

刘裕开口说道:“店家莫怪,刘某一路追击逆贼孙恩,结果穿过一片密林,突然到达此处。”

“你说的孙恩应该到不了这里。”

陈逸则是说道。

“这是为何?”

“因为此处是距离东晋的一千多年之后。”

“怎么可能?”

陈逸向刘裕解释了起来。

一开始刘裕并不相信,但是陈逸有了经验,向他展示这个时代的东西。

果不其然,刘裕虽然没有彻底相信,但戒备已经少了许多。

他走进屋子里,但是没有坐下。

因为他浑身血迹,有些不忍让这一切美好被破坏。

“陈逸……兄弟既然知道我,难道我做了一番事业?”

随后,刘裕突然问道。

“这是当然。”

陈逸点头道:“辛弃疾有一首词就是说您的。”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听到这首词,刘裕眼里闪过精光,没有了疑虑。

气吞万里如虎啊,究竟是何等伟业?

他的小名就是寄奴,这是因为出生时家境贫寒,母亲更是分娩之后就死去,父亲刘翘无力请乳母给刘裕哺乳,一度准备抛弃他。

还好古代有‘宗族’存在,只因刘怀敬之母养育了他,这才得以活下来。

宗族就是为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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