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红发女警、来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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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李昱并不擅用手枪——毕竟他现在所拥有的射击技能,就只有一个“杠杆步枪专精lva””的加持下,他的反应速度和肢体柔轫性远不是寻常人等所能比拟的。

抢在纯外行的棕发青年之前拔枪,只不过是小菜一碟。

直到李昱都把枪拔出来了,棕发青年等人才如梦初醒般反应过来。

看着李昱手中的已经打开保险的手枪,他们无不大惊失色,冷汗直冒,连大气都不敢出。

实质上,假使没有围观群众在此,李昱现在早就猛搂扳机了。

在美国这种地方,摆出“准备掏枪”的姿势,就已有取死之道了——这不是玩梗或说笑,是事实。

生长在禁枪环境中的百姓们,或许很难理解“被枪指着”究竟意味什么。

就这么说吧:若有人突然拿枪指你,那么甭管对方是谁,你都有无限的自卫权!

只可惜,李昱现在正站在旧金山的土地上,而非先前的“法外之地”,不能再说杀就杀。

李昱可不想在逮到脖子上有红色骷髅头纹身的白人男性之前,就因背负高额通辑而难以留在旧金山。

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李昱不愿把眼下的事态闹得无法收场。

同伴们的劝诫,以及李昱的枪口,使棕发青年的脸上淌满冷汗。

看样子,他还留有几分理智。

只不过,被清虫痛殴的屈辱,令他憋屈得几欲发狂。

为了挽回脸面,他迟迟不肯放开口袋里的手枪,还做着“放手一搏”的妄想。

就在现场氛围愈发凝重的这个时候,忽有汽车引擎的轰鸣声遥遥传来。

只见一辆黑色的警车自西而来,飞速接近,逐渐清淅。

瞟着这辆突然出现的警车,李昱后知后觉地回想起来:在他进入宅内教训布鲁克之前,有一位妇女跑去找电话报警了。

眼见警察来了,棕发青年不敢再迟疑,忙不迭地将手从外套里抽出。

李昱亦立即关上手枪的保险,将其收回口袋之中。

因为他背对着不断靠近的警车,外加之他收枪的动作极快,所以车内的警察们根本没看见他持枪。

很快,警车稳稳地停在街边,就停在离李昱不远的地方。

紧接着,咔嚓——的一声,警车后座的人迫不及待地推开车门。

尚未见人,先见呆毛。

因为车门的遮挡,所以李昱看不见对方的相貌,只能瞧见一根高过车门的、纤长的酒红色呆毛。

李昱见状,表情微变。

——不会吧……

很快,对方关上车门,显出相貌身形,熟悉的漂亮脸蛋映入李昱眼帘。

……

……

乌娜有板有眼地戴正警帽,藏起她那标志性的长呆毛。

她前脚刚落车,后脚就与李昱对上视线。

李昱:“……”

乌娜:“……”

二人对视了片刻,产出微妙的气氛。

最终,李昱干笑两声,率先打破沉默。

“坎贝尔警官,早上好,我们又见面了呢。”

“……是啊,又见面了。距离我们上一次见面,时间隔得有点短呢。”

乌娜说着没好气地瞪了李昱一眼。

昨夜,李昱信誓旦旦地说“我会争取让我们今后不会再有相见的机会的”。

可结果,才过短短半天而已,二人就又见面了……如此,乌娜露出这种神情,实属情理之中。

这时,坐在警车的副驾驶位置的约翰逊警长,挺着他的大肚腩,慢吞吞地落车。

乌娜从李昱身上收回视线,兀自掏出自己的证件:

约翰逊警长紧随其后地亮出他的证件,懒洋洋地说:

乌娜一边收起证件,一边用严厉的眼神扫视四周。

“发生什么事了?”

她话音刚落,棕发青年就理直气壮地嚷嚷道:

“坎贝尔警官!这条清虫简直就是一条疯狗!我们只是正常地在街上散步,结果他突然冲出来偷袭我们!把我们打成这样!还掏出枪来,准备杀我!快点逮捕他吧!小心一点!他口袋里有枪!”

对于棕发青年的恶人先告状,李昱并不感意外。

他只用一句话,就将棕发青年的“慷慨陈词”堵了回去。

“坎贝尔警官,他们是黑袍巡行团的成员。”

闻听此言,乌娜脸色一沉。

“你们是黑袍巡行团的成员?”

面对乌娜的无比凌厉的审视目光,棕发青年不自觉地咽了口唾沫。

冷不丁的,一旁的约翰逊警长倏地出声道:

“嚯,还真是黑袍巡行团,我认得你们几个的脸。你们还真会搞事,我记得你们前阵子才刚闹出过事端吧?”

有了约翰逊警长的确认,乌娜不再多问,直截了当地正色道:

“既然如此,究竟是谁先挑事,就很有细究的必要了!都跟我们走一趟吧!”

乌娜边说边亮出闪亮的“银手镯”。

“还有你,你也要来警局一趟!”

她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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