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花非花,雾非雾(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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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肖建国终于吐了口。

同意把0910这两块地卖给光轮地产。。。

这时候,路立明喜出望外,但也犯了难。

许诺可以再额外多加1000万的利润,但是要分两批付款。

并且第一次付款的期限是在这个月20号前。

听了他的要求,肖建国自然是不耐烦了,说既然你们没有诚意那就算了。

后来,在路立明的百般央求下,他才又好容易吐了口。

说如果现在立刻签合同的话,就答应。

过了今天这件事就算了。

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路立明自然是连连答应了。

于是乎,他就临时手忙脚乱的一边跟刘尚请示,一边命人送公章,法人名章过来。

最终,在一番匆忙之下,这份被调包,动过手脚的合同也就生了效。

在签合同之时,路立明也是小心谨慎的多次查看了付款方式和最后期限。

只不过,他却没有留意到,在这份被调包的合同中,多出了一条违约条款。

甲方(新世纪)是有权利提前要求光轮地产一次性支付款项的。

只不过要支付5个点的违约金。

果不其然,在这次的交易正式达成之后,路立明和光轮地产又大肆庆祝了一下。

他们老板的构想终于实现了,那一片地也终于连起来了。

不过就在这时,他们突然间接到了新世纪公司法务部的告知。

要求光轮公司在三日内,立即支付合同要求的全部款项。

否则的话,新世纪公司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得到了这个突然的消息后,光轮公司果然来了人。

不过,出乎了肖建国的意料。

来的人却不是一头雾水,恐慌至极的路立明。

而是那个一直都笑呵呵的胖子熊有金。

这章写的好艰难,都快睡着了。

诸位老爷们晚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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