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荤腥(2 / 2)
溜达,宋立夏负责认路;宋小满打兔子,宋立夏负责捡石头
说好听的,叫兄友弟恭;说句不好听的,就是狼狈为奸。
甭管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被这哥俩盯上了,就只有一个结局:
送进他们家的厨房,被宋苗巧手烹制一番后,端上他们家的餐桌。
大头当然是,给治病救人赚工分的大功臣--宋南星。
剩下的三分之一,则会平均分配给宋立夏和宋小满两兄弟。
至于宋大志和宋苗?
问,就是不好这一口。
偶尔,宋南星也会去大峰山逛逛。
只是,宋南星的收获,除了常见的药材,就是一些野菜,稍微贵一点的药材都遇不到,更别说野鸡、兔子之类的荤腥了。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看问题不能只看一面。
宋南星遇不到荤腥,未必就是一件坏事。
毕竟,野猪和狼,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荤腥。
遇不到它们,就代表着遇不到大峰山最大的危险。
果然,换个角度看问题,宋南星的心态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捡不到荤腥怕什么?
她又不差钱,完全可以买买买,好吗?
准确点来说,是“允许病人用实物和工分抵扣药费”。
譬如,各种票据,那玩镰刀的淘小子家里送过来的大鹅
它们,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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