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你们拿我当喜剧,我(2 / 3)
赶工修复。
“亡羊补牢!唉——!”方波涛呢喃着,心绪愈发的沉重。
俯扫着桥侧的大堤上,一个个醒目崭新的‘禁止野浴、野澡’告示牌。
还有一道新拉起的铁丝网,几乎将大堤和水道完全隔绝开来。
而在河滩上,还有十几名调查取证联邦调查员以及于红梅等一众白妆哭泣的何氏家属。
“发现凶器了!”水面上,全副武装海警潜水探员兴奋的挥舞着手中还满是锈迹和泥泞的柴刀。
“这是污蔑!我儿子怎么可能抢劫?”
闻言,远处的于红梅歇斯底里的向深水区冲去,但却被一旁维持秩序的探员及亲属拦了下来。
看到这一幕,方波涛又一声叹息,但还是悄悄的长出一口气,然后冲着一旁的邢立超点了下头。
“交给你们了。”方波涛说着,又瞟了眼身旁的方波林。
“是,长官。”众人应声,方波涛则是返身带着随从及垂头丧气的方波林向桥头停车场走去。
邢立超与身旁几人面面相觑,不知他们的长官是在惋惜,还是在怜悯,亦或是其他。
“长官,居然又是他!”
秦朗直言,而邢立超却只是瞟了他一眼,然后深深的看了看离开的方波涛。
“收队,回去再说吧。”
不多时,几辆制式车辆也离开了现场。
调查局的效率不差,在公署督办之下,第二天,调查结果就直接公示于众。
根据物证、现场证人证言、法医鉴定和医疗鉴定以及被害当事人赵弘飞陈述,认定何力军、何力敏两兄弟确实存在抢劫犯罪行为,并最终与受害人一同落入水中。
在此过程中,两人有着明显的殴打、推搡、恐吓当事人的情节,甚至使用了锐器攻击当事人,具备抢劫罪的犯罪预备与实施要件,铁证如山,罪名成立。
而且当事人当时一手攥着钱,一手抓着书包,并根据三名施救者陈述,当事人当时完全处于医学昏迷和溺水状态,所以,不具备间接致人死亡要件必须。
人命关天,调查局、司法司、仲裁厅三方连夜层层审批,在加上大量目击者的证实,最终认定——
何氏兄弟系意外死亡,且具备抢劫伤人行为,念其未造成严重后果,又付出生命代价,且得到被害人赵弘飞宽宏谅解,所以仲裁庭不予追究其刑责,并免于罚金,由公署出资补偿受害人损失、医疗、护理等费用。
对此结果,于红梅及何氏亲属却并不认可,或者说难以接受,但儿子犯下抢劫罪,这是铁打的事实,心虚的于红梅自然不敢去公署说三道四。
不过,他们还是有着发泄的僻径的。
事发一星期后的一个上午,六年一班教室内,李秀霞恍若无事的放大分贝的播放着英语听力。
方佳慧忍不住向窗外望去,但室内步巡的李秀霞却挡住了她的视线,并狠狠的剜了她一眼。
方佳慧只得缩了缩脖子,扶了扶耳机,不在光顾左右。
但断断续续的击打和求饶声依旧顺着门缝传入,有些靠窗的学生还是忍不住向楼道望去。
“认真听课,都不许溜号。”
拿着教鞭的李秀霞沉声督促着,同时也忍不住瞟了一眼教室外。
扶着暖气管艰难爬起身的赵弘飞,额头和手臂上还缠着绷带,看着对方的倒霉样,李秀霞忍不住一阵冷笑。
方波林连日不断在公署做检讨报告,但她却因为李恪的影子,且在非开课时间,被躲过了审查处理,得以置身之外。
学校的教务工作人员姗姗来迟,但他们却却没有第一时间去查看被打的几乎站不住的赵弘飞,而是好言好商的劝说着‘苦主’,特别是和呼天抢地的于红梅陪着笑脸。
“何大嫂,您还是节哀吧,这孩子也怪可怜的,再说也不怪他。”
如今校长不在校坐镇,他们哪里敢说对方的过错,只能一味的苦劝,以求息事宁人。
“可他为什么活着?活下去的为什么是他?他怎么不死?”于红梅顿足捶胸的嘶吼、哀嚎着。
“可他也受伤……”一名老师下意识道。
“他受伤个屁,谁看见了,能怪我儿子吗?我那两个可怜的孩子啊,呜!呜!呜!”于红梅激烈的反驳着,坐在地上嚎啕不起。
“于姐,你可别闹了,这都第四次了。”
“我可怜的儿啊,呜——呜——呜!我可怎么活啊?”
连续数日,在李秀霞的无视和纵容下,这已经是赵弘飞第四次遭到于红梅等人的殴打了。
从头到尾,赵弘飞没有反抗,也没有多余的声音。
甚至最后也是在教务老师的稍稍护持下,低着头径自走回班级,回到自己的角落里。
“哼——!”李秀霞轻哼了一声,然后用教鞭敲击了一下黑板。
“我们看一下这个单词‘crap’,翻译过来叫‘垃圾’,大家跟我读一下,科如啊泼(音译)!垃圾!”
“科如啊泼(音译)!垃圾!”
赵弘飞低着头坐在角落,手中的三角板几乎被他攥成碎片,一缕缕鲜血顺着手指的间隙和手臂的绷带渗出,但他却恍若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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