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出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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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股东大会的第二个议题,是确定永明要塞全体人员各自应占的股份。”

“其中出资者的股份是最好确定的,就是他的出资比例,所以就先来确定银股的股份。”

“这次我来的时候,带来了十万两现银,及总价值二十万两白银的物资,”

“这就是李某对南海边地公司的投资总额。”

“现在就看各位出海愿意给南海边地公司投入多少资金了。”

“出海”就是17世纪到18世纪中国对船长的称呼。

与欧洲一样,在估测船只使用期间的修理费等预算的基础上,

建造和舾装大型洋船、购入商品等项,在中国也是难以凭个人财力来支撑的。

于是,中国一般采取合作伙伴模式,船员持有船只股份的情况也很多。

出海代表共同出资者,负责航海和交易的一切事宜。

在船只出港时,出海负责管理舾装、记账、融资、雇佣船员、分配船舱。

在船只靠港时,出海负责船上货物的销售和进货、纳税、签署相关合同等。

船员也依照职责称呼,如会计、总管、香工、火长、舵工、大缭、亚班、头碇、押工、炮手、水手等。

会计顾名思义就是会计员。

总管相当于大副。

香工负责船神的祭祀,相当于西方海船上的神职人员,如果有的话。

火长就是舟师,相当于领航员。

舵工,是掌舵负责人。

大缭,是帆索负责人。

亚班相当于水手长。

头碇,是船锚负责人。

押工,是船上的木工。

通过销售或运送商品所得到的总收益去除必要支出后的纯利润,

首先按照共同出资者和船员之间事先约定的股分进行分配。

在此基础上,出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船员按照职位高低,分别领取分红。

此外,一般情况下还允许出海以下的船员,按照职位高低携带一定量的私货上船。

这一规则和欧洲那些海贸公司的情况是一样的。

总体而言,在船员的构成和利益分配方式等方面,中国的船只并不比欧洲特别。

至少可以认为,在17世纪到18世纪的亚洲海域,中国船只和欧洲船只相比,

在船员的构成、运输、贸易方式等方面并没有太大的差异。

最大的区别在于,船只运营主体是属于几个人合股出资的贸易商人,还是有永久资本支持的股份有限公司。

当然只要南海边地公司成立,这种区别很快就要不复存在了。

出海通常也是共同出资者中的一员,一般都是所有船员之中最富有的人。

但在共同出资者之中,出海往往就是最穷的一个,

名下通常只有一艘船,甚至可能连一艘船都没有。

否则他们又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去远渡重洋呢?

除了李旦这个大财东,三浦按针和考克斯,及那二十个朝鲜少女外,

其他人不是各条船上的出海,便是他们手下的船员。

这些人里能出得起大额投资的,无疑就只有出海了。

所以李旦拉投资才会只问出海,而不问其他人。

“我出十万两白银!”

李旦话音刚落,颜思齐立马起身,中气十足地说道,但马上他又话锋一转,

“诶,不过只有银票,银子还在平户存着呢。”

会场上顿时响起一片笑声。

可能大家都觉得他后半句话就是纯纯的废话吧。

李旦冲他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又对台下朗声道:“还有谁愿意出资?”

“我出五万两银票!”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立即朗声说道。

他是这次跟随李旦来的一位出海,名叫李德。

因为自己没有船,所以受雇担任李旦名下一艘商船的出海。

洪升就在他的手下担任船员。

能在弱冠之年就成为出海,此人必有过人之处,要么是个富二代,要么就是年轻有为。

但若是富二代,家里应该还不至于连一条船都给他买不起。

总之李国助对他并不熟悉,只记得前世看过的《台湾外记》上就有此人。

郑芝龙降清时,李德就跟在其身边,一起被满清掳去。

郑芝龙曾多次派李德去劝降郑成功。

到澎湖海战时,担任管理大炮冲锋营一职,兵败不知所终。

现在距离澎湖海战爆发的1683年还有67年,那时的李德已是87岁高龄了。

李德说要出银票,就说明他跟颜思齐一样,手里没有如此大额的现银。

“我也出五万两银票。”

李德报价出资后,不等李旦询问,马上又有人报价出资了。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李俊臣。

没错,他也是一个出海,只是这次为了图新鲜,想试一试驾驶西洋船的感觉,才应聘了仁王号的舵工。

他自己也没有船,是受雇于李旦,担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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