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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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落倒毙的马匹,杂乱无章,成了天然障碍物,从侧面兜过来的数十骑,以及正面冲杀的近百骑,进入这一片局域,速度受了影响。

胡骑中,有高鼻深目的羯人,有索头鲜卑,还有羌氐,互不统属,短时间内陷入了混乱。

萧悦清楚战机稍纵即逝,当即操起弓箭,连续两箭,射翻两骑,便大声唤道:“按平时操演,刀盾兵、枪兵与勾镰枪手每五人一组,随我上!”

萧悦对全军的操演非常有针对性,就是针对城外诸胡来去如风,效法岳家军破金军骑兵,将刀盾兵、枪兵与勾镰枪手结合在一起操演。

“胡人也不过如此,杀!”

陆玖跟着喊道。

“幢主,马来了!”

这时,后队已经上岸了,几名军卒牵着马过来。

“好!”

萧悦一跃上马,掣起马槊,直冲而去。

“快上!”

陆玖还不会骑马,招呼着跟了上去。

老实说,很多人心里都对骑兵有畏惧,但少年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没面子,一想到不敢上,将来要被人嘲笑一辈子,甚至儿孙辈都要跟着抬不起头来。

顿时胆气来了。

“杀!”

众卒冲杀而去。

成年人虽然理智些,不会那么容易上头,但是超过一半的人都冲杀而去,他们想划水也没地方划。

一旦被萧悦发现,都不用受军法惩处,只要赶出去,就得重新过那种勉强在饥饿在线挣扎的日子。

于是也纷纷涌上。

又有人推着车辆冲去。

这种时候,无须讲究队列战阵,纯凭血勇之气拼杀。

“嗖嗖嗖!”

潘范两家的部曲也上了岸,端起弩机,向胡骑射击。

部曲是各家耗费重金,年复一年训练出来,不论稳定性,还是准头,都远远胜过萧悦手下的一群新兵蛋子。

四五十枝弩矢,竟夺去了二十来条胡骑的性命。

“杀!”

卢谌已经披上了铁铠,领着二十馀骑冲杀而去。

这时代的士人还未如东晋那样堕落,能上马作战,也能下马理政,卢谌身为卢志长子,又是河北人,自小习武。

“好!”

萧悦大叫了声好,一马当先。

一名胡骑双手持着长柯斧冲杀而来,面目狞狰凶狠,嘴里嗷呜怪叫,狠狠一斧斩向萧悦的脑袋。

“来的好!”

萧悦侧身避过,手中马槊如毒龙出洞,直直刺入胡骑心口。

“轰!”

两马交错而过。

萧悦趁势马槊一甩,将那尸体甩了出去,砸中另一名骑兵。

这其实是唐军常用的战术,毕竟唐初的军队,训练量大,伙食好,有足够的力量。

“萧郎壮哉!”

卢谌不由叫了声好。

双方倾刻间陷入混战,因着地面的马尸堆积,彼此间都没法提起马速,这反倒便宜了萧悦带来的步卒,一古脑儿的冲杀进战场。

“死!”

胡人眼见这么多步卒涌来,大怒!

这是反了天啊!

一名索头胡骑熟练的挥动大戟,划向一名步卒的脖子。

吕布是并州人,百年过去,仍在并州一带留有诸多传说,不少胡人学吕布,打造方天画戟。

就在他现出狞狰的笑容,脑袋里幻想着锋利的戟尖划破颈脖的美妙场面时,却是马匹一声悲鸣,冷不丁失蹄翻倒。

“哈哈,我刘五勾倒了一匹马!”

一名叫刘五的成年壮汉挥动镰枪,得意的大笑。

那索头胡人身手还算敏捷,一个翻滚正待爬起来,已有数杆长矛凌空刺下。

他刚挥臂握住一杆,就是扑哧扑哧两声,心口和腹部分别被扎出两个血洞。

“杀!”

几人配合之下,干死一名胡骑,顿时全军精神大振,无不奋力拼杀。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人最大的敌人,其实是自己,当肾上腺素极速分泌,处于亢奋状态之时,内心会恐惧尽去。

即便有人身负重伤,也两眼血红,鼓起馀勇,发挥出远超平日的水平。

后方,不断有军卒源源注入,形成了局部以多打少的优势。

一匹匹战马被勾倒,一名名胡人被乱枪捅死,惨叫一声接一声。

场面一片混乱。

但是空马和死马越来越多。

其实也正常,骑兵如果发挥不出速度的优势,在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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