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景和帝下诏省刑罚,狱中核查释轻犯(1 / 3)
景和二十八年的初夏,洛阳城迎来了第一场雷雨。
那是个闷热的午后,天空阴沉得像是要压到屋脊上。紫宸殿内,景和帝袁耀刚服过药,正靠在软榻上小憩。忽然一声炸雷,惊得他猛然睁开眼。紧接着,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在琉璃瓦上,瞬间就连成了雨帘。
“这雨……”袁耀望着窗外白茫茫的一片,喃喃道,“下得真急。”
伺候在旁的老内侍轻声接话:“是啊,入夏第一场雷雨,下透了也好,解解暑气。”
袁耀却摇摇头,若有所思:“急雨伤苗,猛刑伤民。这道理,是一样的。”
他这话说得没头没尾,老内侍不敢接,只默默将薄毯往上拉了拉。但袁耀却像是被这雷雨触动了什么心事,再也睡不着了。
“去,把刑部今年春季的案卷调几本来。”他坐起身,吩咐道,“不要大案要案,就要寻常百姓的纠纷案子。”
老内侍一愣:“陛下,这些琐碎案子,刑部每月都有汇总奏报,何须……”
“朕要看原始的案卷。”袁耀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朕想知道,寻常百姓犯了事,官府都是怎么判的。”
案卷很快送来。厚厚三大摞,堆在袁耀面前的书案上。他让内侍退下,自己戴上老花镜,一卷卷翻看起来。
这些确实都是寻常案子:有邻里为宅基地界争吵斗殴的,有商户因债务纠纷告官的,有农夫偷了邻家几只鸡的,还有酒醉后毁坏他人财物的……案情简单,量刑也大多遵循成例——该杖责的杖责,该罚银的罚银,该拘押的拘押。
袁耀看得很仔细,一边看,一边用朱笔在纸上记着什么。看到第三十七个案卷时,他的笔停了下来。
这是一桩发生在青州的案子。一个姓陈的老农,因为田里的水渠被邻人堵了,争执中推了对方一把。邻人摔倒,磕破了头,流了些血。当地县令判陈老汉“殴伤他人”,杖三十,罚银五两,拘押十五日。
案卷里附有陈老汉的供词,字迹歪歪扭扭,显然是找人代写的:“小人知错……但实在是着急……田里秧苗等着灌水,再晚就枯了……邻家堵渠三日,小人求了三次都不通……一时糊涂……”
袁耀盯着这份供词看了许久。他想起自己年轻时,有一次随父亲袁术巡视淮南,也遇到过类似的案子。一个农妇偷了地主家两升米,被抓住后判了重刑。当时袁术看了案卷,问县令:“她为何偷米?”
县令答:“家中老母病重,无钱买药,也无米下锅。”
袁术又问:“那她可曾求过地主?”
“求过,地主不肯借。”
“地主家中存粮多少?”
“这……不下百石。”
袁术当场就发火了:“存粮百石,见人将死而不借,反告人偷盗两升米?你这县令是怎么当的!”当即下令重审,赦免了农妇,还责令地主开仓济贫。
当时年轻的袁耀站在一旁,印象最深的是父亲说的那句话:“法不外乎人情。若是法条把人逼到绝路,那这法条就该改改了。”
“法不外乎人情……”袁耀轻声重复着这句话,摘下老花镜,揉了揉发酸的眼睛。
窗外的雨还在下,但已小了许多。雷声远去,只剩淅淅沥沥的雨声。
“来人。”袁耀唤道。
老内侍应声而入。
“传皇太孙、丞相,还有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御史中丞,都到紫宸殿来。”袁耀顿了顿,补充道,“让他们把各自衙门里,最近三年关于轻罪量刑的案卷、奏议,都带一些过来。”
半个时辰后,紫宸殿偏殿。
袁谦、法正,以及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的三位主官,齐聚一堂。每个人面前都堆着一摞案卷,脸色都有些茫然——他们不知道皇帝突然召集,要看这些寻常案卷做什么。
袁耀坐在主位,先让内侍给每人上了茶,然后才缓缓开口:“今日朕看了些刑部的案卷,有个问题想问诸位:我朝立国至今,刑律屡经修订,比起前朝,是宽了,还是严了?”
几人面面相觑。刑部尚书杜畿最先开口:“回陛下,我朝刑律较之前朝,总体是趋宽。太上皇在位时废除了肉刑中的截肢、黥面等酷刑,景和初年又进一步减轻了盗窃、斗殴等罪的量刑。”
“那实际执行呢?”袁耀追问,“律条上写的,和地方官府实际判的,可一致?”
这个问题让杜畿有些为难。他斟酌着词句:“大体一致……但各地情形不同,官员水平参差,难免有些出入。”
“不是有些出入,是出入很大。”袁耀将那份青州陈老汉的案卷推过去,“你们看看这个。”
案卷在几人手中传阅。看完后,袁谦第一个开口:“皇祖父,此案判得确实重了些。陈老汉情有可原,且伤者只是皮外伤,未伤筋骨。按《刑律疏议》,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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