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啥?你个老登,捡大便宜了。(1 / 2)

加入书签

这下,不管是猎民村的人,还是山上猎鹰部的人,全都看傻眼了。

这女娃子,看着也就十五六岁,这力气竟然比阿古拉还大。

要知道,阿古拉虽才成年,但光论力气比一般的壮汉都大,自己就能轻松扛起近200斤的原木。

没想到,在这个女娃的手上,连两个回合都没能扛住,更是被压在地上,说出了服软的话。

“这这力气也太大了。”

老孟惊讶的功夫,他身后的一个年轻人,立马主动上前,递过了一块纱巾给二姐。

“妹妹,你这力气可真大,我叫孟克尔,是老孟的侄子。”

“来,快擦擦汗。”

“谢谢,不用了,我没出汗,还没热身呢。”

这下,孟克尔的眼睛更亮了,更加殷勤了。

靠,这小子,不会是看上二姐了吧。

宋福根瞪大了眼睛,村里的小伙知道二姐力气大,根本都不敢招惹她,更别说主动说话了。

这鄂伦春族的少年,审美显然和汉族不同,应该是更喜欢力气大的女子。

说实话,大哥和自己长得都差,虽谈不上多帅,但都挺够用的。

都是一对爹妈生的,二姐的长相自然不差,放在后世若是肯直播,随便开点美颜,那也是大美女一个。

“咳咳,孟克尔是吧,你家几个兄弟姐妹啊。”

“福根,不熟的人,你打听这个干啥。”

宋福兰奇怪地看了三弟一眼。

“没事,瞎打听。”

宋福根嘿嘿一笑,前世二姐被打了黑枪,这辈子一定要给她挑个好人家。

虽说,二姐虚岁才15,但农村女孩结婚都早,十六七嫁人的有的是。

若是有合适的,先接触着,处个一年两年的,更能拉近感情。

“我没有兄弟姐妹,我爹打猎死在了山里,娘在几岁的时候就改嫁了。”

“这些年,一直住在二叔家。”

宋福根一听,眼睛更亮了,这小伙长得可以,家庭背景也简单。

若是二姐不讨厌他,接下来只需要考察下人品就好了。

想到这里,他主动和孟克尔聊了起来

直接将宋福刚和宋福兰,看的一头雾水。

三弟可是很少,对外人这么热情的除了准备算计人的时候。

另一边,张老根和老孟,也将猎鹰部的人送走了。

只是临走时,老莫还是放了狠话,说要等年前的篝火大会上,跟老孟找回场子。

老孟,弄回了之前输的猎物和一头驯鹿,自是不怂。

等这些人离开,更是直接叫侄子孟克尔先骑着驯鹿回家,告诉他媳妇准备好晚饭和酒水,一定要好好招待下张老根和宋家三兄妹。

宋福根,本就有买一头驯鹿的想法,跟大哥二姐商量了一番,便带着小紫貂跟着一起下了山。

“老根,这宋家兄妹,还挺有本事的。”

“还养着小紫貂呢?”

“你这次可是收了个好徒弟,那宋福刚看着挺憨厚老实的,怎么也比陈野强。”

老孟跟张老根走在最后,一边闲聊着,一边暗中打听着老宋家的情况。

刚才侄子那殷勤的表现,他自是看在了眼里,只是装作没看见罢了。

在他看来,已经不想收徒的张老根,能收下宋福刚当徒弟,这宋家人的品行上,肯定没问题。

张老根哈哈一笑:“有本事,说实话,要不是福刚,我这肾虚的毛病,也不会见到曙光。”

“他送了我一株,百年黄金草”

“啥?竟让你个老登,捡了这么大的便宜,也就是福刚年轻,不知道这玩意的珍贵。”

同为尿尿分叉的老友,老孟听的羡慕妒忌恨。

“我家地方够住,一会咱好好喝几杯,我和你打听点事。”

“等明早,我叫孟克尔赶鹿车,将你们送回灌水村。”

“那感情好”

众人走了两个多小时山路,终于下了山,来到了猎民村。

猎民村位于黑山镇东南方向,灌水村位于正南,都有村道相连。

只是,这边的村道不像灌水村那边,因为要运输木材,铺的都是砂石路,这边就是普通的土路,垫了些细沙。

严格说起来,宋福根等人是从山里直线串过来的,才走了一整天。

作为二十年前,鼓励山民下山的样板工程,猎民村的规划,比灌水村可强多了。

一排排的木刻楞房子,占地都不小,整齐的排了三排,家家户户的院子后,更是带有专门的饲养区,方便村民养驯鹿。

村子的门口,还立了木制的大牌坊,正中间是猎民村三个字。

村子正中间,还有一个小广场,后面更是有一个简单的跑马场,还有一大片草场,此时被白雪覆盖,只在角落里堆了不少草料。

老孟家位于村子的一角,进院的时候,木刻楞的上方已经冒起了炊烟。

院子西侧的饲养区里,七八头驯鹿正低头啃着草料,皮毛油亮顺滑,鹿角分叉规整,一看就是精心照料的壮实家伙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