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6章 省委常委会的话语权搏杀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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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田坡说得没错。

回避制度,确实是法律和纪律的明确规定。

高育良作为当年改制的主持人,确实存在利害关系,确实应当回避。

如果让他担任总指挥,确实存在偏袒和包庇的风险。

这一点,是无法回避的。

高育良的脸色,微微有些苍白。

他看着陈田坡,嘴唇动了动,想要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确实和这件事存在利害关系。

这是客观事实,无法否认。

就在这时,季昌明缓缓地放下了手里的笔。

他抬起头,看着陈田坡,脸上带着一丝温和的笑容。

“田坡同志,你刚才引用的法律法规,确实没错。”

“回避制度,也确实是我们必须遵守的重要制度。”

“这一点,我完全同意。”

季昌明是省纪委书记,是汉东省纪律检查工作的最高负责人。

在纪律和法律问题上,他很有发言权。

“但是,田坡同志,你对回避制度的理解,存在着很大的偏差。”

“甚至可以说,是故意曲解了回避制度的本意。”

“哦?” 陈田坡看着季昌明,脸上露出了一丝不屑的笑容。

“季书记,我倒想听听,我哪里理解错了?哪里曲解了?”

季昌明没有理会陈田坡的不屑,依旧语气平静地说道:“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回避制度,主要适用于执纪执法、司法审判、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具体的办案和决策环节。目的是为了防止利害关系人,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结果的公正性。”

“但是,回避制度,并不是绝对的。”

“也不是说,只要存在一点利害关系,就必须无条件地回避。”

“根据《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审查调查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调查组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十九条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审查调查人员是本案被审查调查人近亲属的,或者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调查的,不得参与本案的审查调查。”

“大家注意,这里说的是,不得参与本案的审查调查。”

“也就是说,回避制度,主要适用于具体的审查调查人员,而不是适用于所有的领导人员。”

“而这次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负责的是领导、指挥、协调工作。”

“而不是具体的审查调查工作,具体的审查调查工作,是由联合调查组的办案人员来负责的。”

“所以,用针对具体办案人员的回避制度,来要求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这本身就是不合适的,也是对回避制度的曲解。”

“其次,我们要搞清楚,利害关系的定义。”

“什么是利害关系?”

“利害关系,是指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着直接的、法律上的利益关联。”

“比如,案件的处理结果,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

“而高育良同志,作为当年改制的主持人,他对这件事负有领导责任。”

“但是,这并不等于,他和这件事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除非有证据证明,高育良同志在改制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存在利益输送。”

“否则,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他是当年的主持人,就认定他和这件事存在利害关系,就要求他回避。”

“我们组织,历来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没有证据,就不能随便怀疑一个干部。”

“更不能先入为主地认定一个干部有问题。”

“田坡同志刚才说,我们不能拿这么重大的事情,去赌一个人的觉悟。”

“这句话,我非常同意。”

“但是,反过来,我们也不能因为没有根据的怀疑,就否定一个干部的担当,就剥夺一个干部将功补过的机会。”

“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

“我们要信任干部,要给干部改正错误的机会,不能一棍子把人打死。”

“高育良同志主动请缨,主动承担责任,主动要求弥补错误。”

“这是一种非常可贵的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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