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张修(1 / 2)
葫芦谷,校场。
“废物!连个草靶都扎不稳,上了战场就是给敌人送人头!”
吕布赤裸着上身,古铜色的肌肉在寒风中绷紧,汗水蒸腾出缕缕白雾。
他手中拿着一根粗长的木杆,每一次挥动,都毫不留情地抽打在掉队者的屁股上。
惨叫、咒骂、马匹嘶鸣的声音混杂在一起,这就是狼骑营。
陈远将从云中郡和匈奴人那里换来的所有好东西,都砸在了这五十个人身上。
最好的战马,每日用精料喂养,膘肥体壮。
最坚固的皮甲,最锋利的矛头,最新制的良弓。
甚至他们的伙食,都比谷里其他人要多二两肉。
陈远就站在校场边的高台上。
他目光沉静,面无表情地看着下方。
他为狼骑制定的训练计划,堪称残酷。
这里没有方阵,没有结阵冲锋。
也没有一切汉军操典里的东西。
只有三件事。
第一,骑着马不停地跑。
绕着山谷一圈又一圈地跑,直到人和马都达到极限。
这是练耐力。
第二,在颠簸的马背上开弓。
在高速冲锋中,用长矛精准地刺中一个拳头大的草靶。
然后立刻拨马回撤。
这是一击即走。
第三,所有人被分成十个五人小组。
丢进地形复杂的后山,不给食物。
让他们在里面互相追踪、潜伏、偷袭。
这是练侦查和生存。
训练间隙。
吕布提着那根沾着血迹和泥土的木杆,大步走到陈远身边。
他眉宇间带着一丝无法压抑的困惑。
“兄长,五十人这样练,真的有用吗?”
陈远没有看他,目光依旧落在下方那些疲惫不堪的士卒身上。
“奉先,你觉得我们有多少人?”
吕布一愣,随即答道:“谷中所有丁壮,加之新来的流民,能拿起武器上马一战的,不过五百。”
“鲜卑人,或者呼征手下的匈奴人有多少?”
“……数以万计。”吕布的声音低沉了下去。
“所以,”陈远终于转过头。
“五十人或五百人,有什么区别呢?在我眼里,这五十人是种子!”
“我要的,是一柄尖刀!一柄能在万军之中,精准锁定敌将帅旗,发起雷霆一击,完成斩首任务的尖刀!”
“我更想要的,是一支能深入敌后,摸清敌人粮道、兵力部署的特种斥候!”
陈远直视着吕布,“未来,他们每一个人,都将是我军的骨干!每一个都会成为以一当百的教头,去训练出十个、一百个象他们一样的好汉子!”
“我们现在练的,不只是活下去的本事!”陈远的声音豪情万丈,“更是未来我们横行草原的资本!我们是在为整个陈家坞的战斗力,打下最坚实的地基!”
吕布沉默了。
斩首、侦查、火种……
原来,陈远教给他的所有东西,归根结底,不是为了活着。
而是为了……赢!
以小博大,赢下所有!
……
云中郡。
当风尘仆仆的李风出现在张杨面前时。
这位新晋的军侯,差点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你怎么来了?!”
张杨一把将李风拉进屋里,反手关上门。
李风没有废话。
从怀里掏出那封用火漆封好的羊皮信。
张杨撕开信封,一目十行。
他的神情,随着信上的内容,急剧变化。
从最初的惊愕,到中途的凝重。
最后,只剩下满脸的骇然。
南匈奴天变!
新单于呼征,意图自立!
右贤王羌渠,危在旦夕!
他比谁都清楚。
陈家坞那脆弱的和平,完全创建在与右贤王部的盟约之上。
一旦羌渠倒台,唇亡齿寒。
“张大哥,阿远哥说,这事,十万火急!”
李风的声音沙哑。
张杨来不及安抚李风。
只说了一句“你先休息”,便抓起信,披上外袍。
径直冲向了太守府。
半个时辰后,太守车胄的书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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