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官记(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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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年间,我进士及第,授了渭南县尉。

赴任前,恩师崔侍郎设宴送行,酒过三巡,他屏退左右,忽然按住我的手。

“元晦,此去需记得,官名非虚名,是有重量的。”他眼中带着我读不懂的忧虑,“若觉肩上沉了,夜里听见有人唤你官职……莫应,速来长安寻我。”

我只当醉话。

赴任三月,风平浪静。渭南小县,公务无非缉盗审案,催粮征役。

怪事始于一封公文。

那日我批阅刑案卷宗,见“主犯赵四”四字,墨迹忽然向内塌陷,纸面留下个凹痕,仿佛被无形的手指狠狠按过。

我揉眼再看,凹痕已平,只是那“赵四”二字,颜色似乎淡了些许。

当夜我便梦见公堂。

堂下跪着的不是犯人,是个穿青袍、无面孔的人形,脖颈处悬着一块木牌,刻着“赵四”二字。

它反复叩头,喉间发出砂纸磨铁般的声音:“求明府……将名字还我……没了名字,魂找不到坟……”

惊醒时,窗外梆子正敲三更,而我手中,竟真的攥着一小块朽木,上面“赵四”的刻痕犹新。

次日升堂,衙役来报,说在押的盗匪赵四,今晨狱卒发现时,已气息全无。

仵作验尸,全身无伤,只是脖颈处有一圈淡红色勒痕,形似细绳——与我梦中那人形脖颈悬牌的位置,分毫不差。

更奇的是,所有卷宗、名册上“赵四”二字,墨色都淡得像被水洗过,三日后再看,竟消失无踪,仿佛此人从未存在过。

我脊背发凉,想起恩师叮嘱,修书一封送往长安。

回信来得快,崔侍郎只八字:“官印镇之,谨守本分。”

我捧出县尉铜印,压在卷宗上,那之后月余,果然无事。

直到处理一桩田产官司。

原告是个老秀才,颤巍巍递上状纸,满篇“之乎者也”,核心是说邻居占了他三垄地。

我例行公事,朱笔批了“查勘再议”。

笔尖离纸刹那,“老秀才”三字在纸上猛地一跳,竟像活虫般扭动起来!

我惊得摔了笔,再看时,那三字已恢复如常,只是笔画间渗出极淡的腥气。

三日后,老秀才暴毙家中。

邻里说,他死前夜夜绕屋疾走,念念有词:“我的地……我的名分……”气绝时,手中紧握着一把泥土,指缝间渗出的,竟是黑如墨汁的血。

而案卷上“老秀才”及其本名,也一日淡似一日,终于化尽。

我彻底慌了。

这官,这权,这判人生死的朱笔——竟真能“吃”掉人的名姓、乃至性命?

我称病闭门,翻遍县衙故纸堆,在一箱贞观年间的残档里,找到几页斑驳札记。

字迹漫漶,但关键几句尚可辨认:

“……凡官皆有口,非血肉之口,乃律法之口,食罪人之名以自肥……”

“……官愈高,口愈巨,初食名,后食运,终食魂……”

“……惟持印者可暂镇,然印亦饲官之器,饲久,则官活……”

最后一句,墨色狂乱:“官若活,则噬主!!!”

我跌坐在地,浑身冷汗。

原来这官职,真是个活物!

批阅公文、升堂断案,都是在用“律法之口”吞食涉案者的“名分气运”!

官印不是镇物,是饲具——我每用一次印,就是在喂这名为“县尉”的怪物一口吃食!

喂得多了,它就会活过来,反噬其主!

难怪恩师说“官名有重量”——那分明是这怪物趴在我肩头!

我想弃官而逃。

可脱下官袍那日,刚出县衙大门,就一头栽倒,呕出大滩清水,水中游着细如发丝的红色线虫。

扶我的老衙役叹道:“明府,官气已入骨,离不得印了。离印三日,则虫噬五脏;离印七日,则名销籍除,人不如鬼。”

我被抬回后衙,床榻边就放着那枚铜印。

离它稍远,便心悸气短;捧在手中,虽稍安,却觉那印在手心微微搏动,像颗冰冷的心脏。

绝望中,我翻出所有卷宗,试图找出规律。

发现被“食名”者,多是涉案的平头百姓、无根小民。

而那些世家子弟、富户豪绅,纵使罪证确凿,其名姓在卷宗上依旧清晰——他们的“名分”重,背后有家族气运支撑,这小小县尉之“口”,吞不动。

这怪物,也欺软怕硬。

既是活物,必有弱点。

我谎称编纂县志,调来渭南历代官吏名录。

一查之下,毛骨悚然:过去五十年,十一任县尉,有六任死于任上——皆是暴毙,死状离奇:有的浑身无伤却干瘪如柴,有的口鼻涌出黑墨,最诡异一任,死时官袍鼓胀如球,割开竟飞出无数纸灰般的蛾子,蛾翅上隐约有字。

而活着离任的五人,有三人不久便疯癫,整日念叨“它饿了”;另两人,则平步青云,官至刺史、侍郎。

我看到了崔侍郎的名字——他三十年前,正是渭南县尉!

恩师知情。

他不仅知情,还是成功脱身、乃至利用此物晋升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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